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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愛著,什麼也不說,只看你在對面微笑,

我愛著,只要我心裡知覺,不必知曉你心裡對我的想法。

我珍惜我的秘密,也珍惜這淡淡的憂傷,那不曾化作痛苦的憂傷。

我宣誓:我愛著放棄你,不懷抱任何希望,但不是沒有幸福。

只要能夠懷念,就足夠幸福,即使不再能夠看到對面微笑的你。 ——繆塞《雛菊》


【Daisy by Musset】

I love thee, nothing to say, just smile facing thee.

I love thee, only I know, no need to know what you feel about me.

I cherish my secret, and the tiny depression, the depression which has not turn to sorrow.

I have yet vowed, I am in love. Though with no hope.

But that doesn't mean there is no happiness at all.

It is enough to see you, I am satisfied.


【Alfred de Musset】

Je suis affectueux, quelque chose n'ai pas dit ;

Je suis affectueux, seulement mon à la conscience de coeur ;

Je prise mon secret,

je prise également ma douleur ;I a par le passé pris un serment,

je suis affectueux,n'embrasse pas n'importe quel espoir,

mais a le bonheur-----à condition que puisse vous voir,

je me sens pour satisfaire.




寫的真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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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 cannot keep your waves,
Let me keep your footprints in my heart.

習慣,是每個人都會有的。生活中越小的地方,越不經意的地方,越能看出一個人的習慣。這種習慣,是無法掩飾的,因為已經深深地刻到了骨子裡。可是,這些習慣,又是哪裡來的呢?生活中慢慢的一點一滴的形成的,有自發的,也有不經意間被人影響的,比如身邊最親近的人的習慣:父母、朋友、愛人(非專指夫妻,但包括夫妻),生活中崇拜的某個人、甚至文學影視作品中自己喜歡的某個角色……不知不覺間,你就會把別人的習慣變成自己的習慣。於是,在另外的人看來,這習慣自然就成了你的,有了你的印跡,打上了你的烙印。

當你愛上一個人,不自覺地,你就會模仿對方,在你得到對方的芳心之前,你會先得到對方的習慣。有時候,擁有和你喜歡的、暗戀的、深愛的人相同的小習慣,會讓你竊喜不已,彷彿自己與對方擁有的小秘密,除了你們倆不為外人所知的小秘密。這種彷彿在眾人眼皮底下偷偷戀愛的感覺,就好像在敵對勢力的眼皮底下與自己人交換情報一樣,所帶來的心理上的沾沾自喜,是不足為外人道的。

可是,當再有人愛上你的時候,在模仿你的習慣​​的時候,並不知道,模仿的是你本身就有的習慣,還是偷自你所愛的人的習慣。於是,在冥冥之中的那雙眼看起來很詭異的一件事情就發生了:3個人,抑或是更多的人擁有同樣的一個小小習慣,而且各自都認為是自己與自己所愛的人所獨享的……

當你愛上一個人,愛上她的全部的時候,你就也愛上了她的習慣,愛上了她對另一個他曾經的愛。當你在暗自得意自己獲得了她的小習慣時,卻不知道,那是另一個他留給她的印跡,而她,同樣也不知道,這個印跡,又是哪個她留給他的烙印… …愛,就像一條無形的鎖鏈,把一群本不相干的人,連在了一起。你愛上的那個她,可能只是她為了她的他而精心打造的。這條鎖鏈的源頭,誰也不知道在哪裡。也許,在Narcissus那裡,因為他愛上了自己,所以,他是一個純粹的自我,沒有摻雜對別人的愛。

當他滿懷深情地誦讀情詩時,陶醉其中的你並不知道詩中的愛戀並不是給你的;當她含情脈脈淚光閃閃的唱著憂傷情歌的時候,愛憐的擁她入懷的你也不知道歌中緬懷的是另一個人另一段感情。你常常愛上他的一個眼神,但其實他是在思念另一個人;你感動於他對你的無微不至的貼心呵護,但實際上這是另一個人訓練的結果;你因為她聽到你唱的歌而留下的眼淚而被撥動了心弦,實際上只是因為曾經有人對她唱過同樣的歌;你買了一塊和她的是一對的表,卻不知那塊表本來的另一半戴在另一個人的手腕上;你因為她而愛上了一種香水的味道,卻不知道那本是另一個人最愛的味道;也許,她愛上你,只是因為你身上有另一個人的影子;也許,兩個人相愛,只是因為對方身上有著與自己相同的烙印……很多時候,感情始自一個錯誤,一個誤解,一個自作多情。因此,這是一個基於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,是可以撤銷的。

每一次動情,都會增加新的習慣;每一段感情,都會刻下對方的印跡;每一次愛,都會留下深深的烙印。所以,才會有愛到遍體鱗傷的說法。因為身上烙印太多,就看不見自己本來的樣子了……你愛上的,到底是那個人,還是那個人身上另一個人的影子?愛是盲目的,因為你真的不知道,愛上的,到底是誰的習慣,誰的印跡,誰的烙印……當你在自己身上牢牢地打上對方的烙印後,卻發現,烙印原來源自對另一個人的愛。之後,又會有別的人,因為愛上你,而把你身上的烙印刻在自己身上……人心是最難測的,你永遠不知道,自己到底在對方心中處在怎樣的位置,或者根本就好像輕煙一縷,在肺裡轉一圈,又飄回天地之中……

愛到底是什麼?誰能給愛一個精確的定義?恐怕誰也不能。愛,在每個人心中,本就是不一樣的。

我討厭無法定義的概念……

回到Tagore的詩
I cannot keep your waves,
Let me keep your footprints in my heart.

我留不住你的人
只能在心中
深深留下
你的烙印


我們這樣模仿著我們喜愛的人的習慣,然後變成了自己的習慣,變成了自己的喜歡,沒有多加思索的,不知道究竟是真的喜歡上了他總是擦的那一款的香水,或是喜歡上湊在他肩上的那種甜膩;不知道究竟是真的喜歡上那一款香菸的味道,或是喜歡上從他喉頭間呼出的那團煙圈;而這一切都只是因為我們愛著這個人,然後潛移默化的,分手後,還是把這樣的習慣跟喜好帶在身邊,最終,傳染給了下一個愛上我們的人。

分手的時候,是這麼樣的想要逃離那一切曾經的熟悉,曾經的喜好,曾經的習慣,結果都其實那些都已經烙印在你的血液,在你的靈魂上刻記。



你愛我嗎?

而我,是我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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